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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馆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15 阅读:

校史馆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史志工作的决议、决定;

2.  组织汇编学校年鉴,以及撰写重庆市教育年鉴和沙坪坝区教育年鉴有关学校部分内容;

3.  负责成果展厅管理和接待参观人员的工作以及学生的校情、校史教育工作;

4.  负责网上校史馆资料更新和宣传管理工作;

5.  负责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研,为学校校志编辑做好准备;

6.  指导和培训学校相关部门兼职史志工作人员、展厅志愿讲解员;

7.  起草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方案、文件、通知及计划、总结等;

8.   参加国内外的学习培训和先进经验交流,熟悉相关领域发展情况,研究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9.   参与学校校史馆建设相关工作;

10.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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